桃園市專勤隊兵分多路,並結合轄內衛生局及警政單位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今日上午先在大園區菓林路越南雜貨店查獲來源不明的火腿及貢丸各22包,再於蘆竹區大竹路越南小吃店查獲無標示來源肉品5包。
聯合稽查小組下午再於桃園區大豐街小吃店查獲標示不明的肉粽、香腸及散裝肉製加工食品一批,最後於中壢區中央東路越南餐飲店查獲標示不明的月餅11公斤及火腿一批,累計查獲35公斤來源不明豬肉製品,積極防堵不明豬肉製品流向市場。
店主林小姐坦承,豬肉製品均向不知名廠商進貨。因物品上均無明顯標示,已明顯違反食安法,衛生局除於現場部分封存,其餘帶回檢驗,等檢驗結果再行偵辦。
移民署強調,身為公權力一環,除加強把關防堵非洲豬瘟,並要求轄區各專勤隊針對外籍商店肉品來源及通路實施全面清查,向上溯源、擴大偵辦,不容有任何破口。此次查處過程也感謝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同執法,一同守護台灣豬。
桃園市專勤隊隊長荊少安特別呼籲新住民朋友,勿向來源不明的工廠或進口商購買豬肉製品,如違反規定,恐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若經檢驗含有非洲豬瘟病毒,檢疫物除將依法沒入銷毀,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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