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家長注意!市售8款「嬰兒用浴盆」 這2項全數不合格
消保官建議消費者購買嬰兒用浴盆前,先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商品再行購買。(示意圖/Pexels圖庫)

冬天幫小嬰兒洗熱水澡,是新手父母的一大挑戰,嬰兒浴盆如果有危險尖端、銳邊割傷或小物件,會使小寶貝有被割傷或誤吞的風險。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於7月間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實驗室依CNS 16025國家標準檢測8款市售嬰兒浴盆,其中「品質項目」8件全數合格,但「標記及標示」與「使用說明書」則全數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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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今7月1日起將嬰兒用浴盆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自該日後製造或進口的嬰兒用浴盆必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上「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陳列或銷售。

消保官指出,本次抽查雖無今年7月1日以後才製造或進口的嬰兒用浴盆,但依國家標準CNS 16025「兒童照護用品-嬰兒用浴盆」執行檢測的結果,8款商品皆符合安全標準,但本體永久性標示、外包裝標示或說明書內容皆有欠缺。

主要缺失包括本體或外包裝無中文標示、未附說明書、本體未以中文標示代理商或製造商電話、警語缺少溺水危害與防止溺水標題、缺少跌落危害與防止跌落標題、未標示建議年齡及最大體重等,8款商品無一全部合格。

快新聞/家長注意!市售8款「嬰兒用浴盆」這2項全數不合格
8款市售嬰兒浴盆,「標記及標示」與「使用說明書」全數不符合規定。(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消保官說明,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有違反標示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針對本次查獲標示不符之嬰兒用浴盆商品,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將針對位於新北市製造商或進口商輔導改善,非新北市轄區業者則移請他縣市辦理後續改正事宜。消保官建議消費者購買嬰兒用浴盆前,先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商品再行購買,更要特別要注意使用說明及警語,以確保嬰兒洗澡安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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