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與肺結核病患同病室 家屬竟4月後才獲通知 衛生局匡列72人預防性投藥 目前無異常

台南奇美醫院傳出有肺結核確診者與其他病患同住一室,家屬直到4個月後才接到衛生所通知,十分驚恐。衛生局表示,9月份才接獲醫院通報,立即展開疫調,匡列密切接觸者72人,目前都沒有異常,後續也會持續監控。

更多新聞: 台大爆集體作弊!學生哭求別鬧大「願給100萬遮口費」…助教火大曝下場

醫院加護病房住的都是重症患者,出入人員都得嚴格管控。但在台南卻有民眾爆料,母親在6月下旬因病轉入奇美醫院加護病房,7月8日~12日時竟然與1名肺結核患者同住一室,而且直到這個月11日接到衛生所的通知才知道,已經過了4個月才通知,質疑通報也未免太慢了。

母與肺結核病患同病室 家屬竟4月後才獲通知 衛生局匡列72人預防性投藥 目前無異常

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林曉玫說明,「個案9月多確診,可傳染期為回推前3個月,由於6月中至7月中住院,因此匡列接觸者,加護病房的接觸者共72位,其胸部X光檢查均無結核相關異常,接觸者的檢查分別有第一次的X光檢查,及2個月之後的潛伏感染抽血檢驗,11月份接觸者會陸續收到接觸者轉介單,進行抽血檢查若呈現陽性反應,僅代表曾經被感染過,但不代表和此事件一定有相關。」

爆料民眾指出,母親出院後已經住進民間養護機構,這期間接觸到的人不知有多少,包括家屬也沒有在匡列名單中。

母與肺結核病患同病室 家屬竟4月後才獲通知 衛生局匡列72人預防性投藥 目前無異常

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林曉玫指出,「接觸者的匡列條件為共同病室的病人,以及和個案一天接觸滿8小時以上,或可傳染期期間累計40小時以上,由於疫情期間探病的時間一次為30分鐘,因此共同病室病人的家屬,皆未符合此匡列條件。」

衛生局表示,肺結核具有非立即性傳染,不易診斷的特性,將會持續監控匡列對象,進行預防性投藥,降低未來發病的風險。但加護病房病患本來就是重症患者,要是再染上肺結核等於是雪上加霜,家屬認為醫院的管控和通報都應該再加強。

(民視新聞/林俊明、陳芷萍 台南市報導)

更多新聞: Omicron來勢洶洶 台南市長黃偉哲:應加長特定區返台民眾居家檢疫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