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人祥說明,自明年1月1日起,針對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部分場所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強化如下:
1.所有工作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2若曾為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但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盡速完整接種。
3 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且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得提供服務。
莊人祥提醒,由於明年1月1日起,將採取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強化,請相關人員速於110/12/17前完整接種2劑疫苗。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馬文鈺力挺高嘉瑜不怕得罪政商界 網讚:有情有義的最佳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