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所屬分行詐貸新台幣386億餘元,北檢今年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楊文虎夫婦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追加起訴15人及5家公司。
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楊文虎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6億5000萬元。二審改判楊男25年、王女27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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