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法重罰酒駕 10年內算累犯、同車加重罰

酒駕層出不窮,儘管前2年已經修法,提高刑罰,不過,接連幾件重大酒駕肇事案件,讓民眾不禁想問,為什麼累犯還是一再上路,怎麼罰都罰不怕。交通部研擬,針對三個方向修法,像是酒駕釀成傷亡,首犯就要沒入車輛,累犯定義期間也要拉長。不過,很多民眾無感,認為刑責還是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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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酒駕取締執法動起來,不管你是晚上喝、白天喝,或是宿醉、酒精還沒退,都要小心了,警方不定時擴大攔檢,要讓酒駕無所遁形。

又是一個被酒精影響判斷的現行犯,但酒駕肇事依舊不斷,也讓輿論壓力排山倒海而來,交通部研擬要針對三個方向修法,首次酒駕造成傷亡,就要沒入車輛,不等累犯才沒入;還有累犯定義要拉長時間,從5年提高到10年,以及同車乘客加重處罰,原本600~3000元罰鍰,提高5倍,罰3000元~1萬5千元。

擬修法重罰酒駕 10年內算累犯、同車加重罰

民眾說,「沒收車子說實在也沒什麼意義啦,因為他可以租車啊。」、「5年~10年這個時間也是太短。」、「我覺他好像重點抓錯耶,為什麼還要給那麼多機會,每次都講說酒駕零容忍然後說要修法,結果你修出來的法根本沒有人在怕啊。」

民眾對修法方向,已經從無感,直接躍升到憤怒感,現有刑罰對酒駕犯不痛不癢,根本問題還是沒解決。

擬修法重罰酒駕 10年內算累犯、同車加重罰

5度酒駕,這次3萬元交保,宋少卿這句小小的僥倖,聽在民眾耳裡格外諷刺。內政部長徐國勇認為,應該把酒駕犯視為全民公敵,用輿論壓力制裁酒駕。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酒駕是全民公敵宣導,這是第一步我們要讓他們,從內心要希望由他律而自律,這才能夠真正的來阻絕。」

徐國勇坦言,短期內加強取締酒駕,確實能看到成效,就怕久了以後民眾對刑罰麻痺,宣導酒駕全民公敵的概念,希望讓存有僥倖心態者,有所警惕。

(民視新聞/黃毓倫、陳泊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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