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文中表示,最近他想要小房換大房,「目前的小房算是熱門區,好像很快就賣出了,所以打算看到喜歡的、確定要買後,馬上賣目前的小房。」但這樣的做法讓他有個疑慮,「會不會大房的屋主聽到我們沒有現金要等賣房,連一點等我賣小房的時間都不願意等?」最後反而錯失喜歡的房子。
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指出,「建議頭期夠先買,因為交屋一個月多上下,還要整理搬家」、「依照目前的熱度,沒有屋主會等你的,除非你開的價格夠吸引人」;不過也有人表示,「不用預先想這麼多,真的遇到對方不願意等就是沒緣,再找下一間摟」、「您還是要算好金流,現在賣房不要開天價真的不難」。不過,也有內行的提出建言︰「可以在合約書內加註條款,賣出房屋後回租給原屋主,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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