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之鋒六四集會案上訴成功獲減刑2個月 預計今年3月可出獄
黃之鋒六四集會案上訴成功,減刑2個月。(圖/擷取自黃之鋒臉書)

香港民主派人士、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參加未經警方批准的六四集會,去年5月遭法院判處入獄10個月。本案經上訴成功,刑期從原本的10個月縮短至8個月,合併其他2案的刑期,黃之鋒預計今年3月可以出獄。

更多新聞: 多數11歲以下孩童未接種 以色列兒童確診增加

黃之鋒等民主派人士2020年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去年4月30日在法庭當庭認罪,3位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也認罪,法院去年5月對本案作出宣判,黃之鋒遭判10個月徒刑,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等3人則被判處4個月到半年。

香港媒體報導,高等法院上訴庭今天批准黃之鋒的上訴,本案刑期從10個月縮短至8個月,其中6個月的刑期則與其他案分期執行。報導指出,黃之鋒先前還因別案被判刑,合併共三案,總刑期縮減至23.5個月,服刑完畢預計可於今年3月出獄。

不過黃之鋒另涉及初選案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案件仍在審理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太喜歡台灣!南韓大叔砸錢租共享廚房 研發韓式炸雞:夢想能到高雄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