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男遭控殺親嬤 無直接證據一審判無罪

台中阮姓男子被控涉嫌殺害祖母,去年9月份被台中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起訴。不過,台中地院24日審結,合議庭認為,缺乏「直接證據」,無法證明阮姓男子就是涉嫌殺害阿嬤的兇手。檢警沒尋獲被害人的遺體,在住處也找不到血跡反應,只能認定人失蹤,因此判決阮姓男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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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姓男子回到住處,被員警盯上,員警到屋內搜索,去年阮姓男子被指控殺了阿嬤遭到檢方起訴,但經過法院審理,阮姓男子卻獲判無罪。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源森說,「那被告在審理期間,均否認此部分的行為,而且依照相關證人證述的內容,只能獲得證明被害人行蹤不明的事實。」

 阮男遭控殺親嬤 無直接證據一審判無罪

起訴書內容,檢方指稱,阮姓男子在「不詳時間」在住處以「不詳方法」殺害祖母,並於「不詳時間」遺棄屍體在「不詳處所」,但院方認為,起訴犯罪事實記載被告殺害被害人的時間、地點到方法,都屬於推論,因此只能認定,被害者失蹤。而檢警辦案,雖然阮姓男子測謊沒過,警方也在骨灰罈找到阿嬤的假牙,但也無法認定阮姓男子殺人。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源森說,「檢察官及偵辦警員,多次對於被告住處,以及住處大樓附近的公共區域,有採證並且送鑑定,那均沒有查獲血跡毒物反應,或其他可以比對的跡證。」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檢卓俊忠(2021.05)說,「求處極刑,這部分求刑部分,檢察官是認為無教化的可能。」

實際上,阮姓男子被阿公阿嬤拉拔長大,但2014年祖父過世後,阮姓男子過戶盜領遺產,隔年阿嬤失蹤,2017年阿嬤的存款也都被盜領,而阮姓男子,還牽扯到彰化劉姓女子失蹤案,當時劉姓女子和阮姓男子在大學時期交往,但至今失蹤15年了,家屬也懷疑和阮姓男子,脫不了關係,聽聞殺嬤案判無罪,無法接受。

 阮男遭控殺親嬤 無直接證據一審判無罪

失蹤女子家屬說,「他這個人真的很厲害啦,他阿嬤那一條也無罪,(他也無罪今天判的),通通被他脫罪了。」

沒有人證物證,加上阮姓男子否認殺人,因此獲判無罪,但盜領阿嬤存款,阮姓男子坦承犯行,遭判3年6個月,可以上訴。

(民視新聞/許家程、林進龍、李文華 台中-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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