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色鬥陣之友會」理事長陳師孟說,「我們憤怒的是握有公權力,主管這件事情的教育部和體育署,他們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上,讓我們覺得對於政府的信任感,完全喪失,讓我們覺得政府就把它歸諸於個人,但是自己從來不去檢討,你在這件事情上面,有沒有做好監督的工作,有沒有做好檢討。」
民間團體認為,黃郁婷事件,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要負責,因為國家選手沒有國家主權意識,在培育上出現嚴重錯誤,對於國家運動選手、忽略國籍的言行,教育部、體育署反應遲鈍、毫無作為。因此應對體育署代理署長林騰蛟、副署長林哲宏、洪志昌提出彈劾。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綠營初選禁「唯一支持」 周春米下架與賴合照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