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前獨董、股東李勝彥指控,現任新光銀行副董事長李紀珠,2020年底積欠新光人壽裁罰金600萬元,加上不當領取年終獎金共1800萬超過1年,至今尚未還款,公司應向她索取加上5%年利息90萬元,若公司不積極催討,將不排除採法律途徑催債,李勝彥秀出金管會裁處書強調,這麼做都是為了捍衛股東權益,對此李紀珠回應這項指控子虛烏,新壽根本沒裁罰她1800萬,更沒有追究5%利息之事,對於一貫造謡中傷者將提告,不願多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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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實際致電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確有此事,而且已延宕許久,不過這屬於公司內部治理層面,金管會也無權過多干涉,但希望公司能盡快處理,李勝彥說,李紀珠已多次協調新壽3位董事重新提案,想對裁罰金翻案,但都被否決,本周3/11新壽董事會上,又想捲土重來翻案,李紀珠申訴理由認為這裁決不符合比例原則,先前她雖擔任新壽副董,但專長並非精算。
(民視新聞/記者易俐廷 黃啓豪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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