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森新媒體ETtoday》報導,吳芳銘12日晚間於虎尾鎮餐敘,席間稍有飲酒,返家途中不慎自撞路邊車輛,未造成人員受傷,酒測值0.81,警方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經法院裁定10萬元緩起訴。
對此,雲林縣府也公開聲明,雲林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該事件發生在3/12(六)深夜,但事實上同一天稍早,吳前處長已向縣長請辭獲准。羅楚東說,吳芳銘前處長因個人因素,在去年底即向縣長請辭,雖經縣長多次慰留,吳前處長仍辭意甚堅,因此縣長於3/12下午批准辭呈,也即刻生效。羅楚東強調,張麗善縣長感謝吳前處長任內對雲林縣農業推廣的努力與付出,但酒駕行為就是不對,該案已交付法律裁處。
更多新聞: 台中「最美里長」林京玲將選議員!曾打破50年世襲「2連霸」嬌喊3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