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在機車旁交付現金,前前後後又經手好幾人,彰化縣警方2019年破獲這起詐騙案,共15人遭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黃齡玉說,「他們被告跟集團上手,手機對話內容,可以看出他們怎麼跟主管對話,再加上他們被警察查獲時,都積極的配合,找出其他上下線的,收款跟取款人員,可見他們對於這個主管,是屬於詐欺集團成員,確實是不知情的。」
整起犯案過程集團分工縝密,先是佯稱親友向被害人借錢,接著由5名車手到ATM提領被害人現金,贓款再交由卓女及方女轉交給陳姓頭頭,並由綽號「陳豪」的集團首腦指揮,將錢匯進人頭帳戶。
隨後再由洗錢集團,將贓款地下匯兌到中國。短短2個月,騙了48人,金額高達2千萬。
但集團機房在哪?總首腦是誰?這位綽號陳豪的人又在哪?3項有利證據,遲遲無法查獲,難以證明黑錢流向,法官判定這15人全數無罪。
民眾說,「恐龍法官啦,你這樣子判無罪的話,你對得起這個老百姓嗎。」
警方當時查扣2千多萬,將1184萬還給被害人,而判決過程,15名被告均稱遭求職詐騙,不知道金錢來源為不法所得,法官以「無罪推定原則」裁決,檢方難以接受。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檢葉建成說,「本案在檢察官收受判決書後,將會擬具具體的上訴理由,依法提出上訴。」
律師廖國竣說,「現行社會狀態來看的話,鮮少有人的職業,是單純的領錢,或是單純的把錢,由A帳戶,匯去B、C、D的帳戶,那這些人顯然,都非常有犯罪的可能。」
整起案件,一審以證據不足,裁定15名被告無罪,但已將近千萬贓款沒收,檢方也將依法上訴。
(民視新聞/王云宣、李文華 彰化報導)
更多新聞: 直播怒槓連千毅!鳳梨臉書見「1詭異現象」網酸:某人買人頭帳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