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在去年四月,當時音樂老師詹慧玲,被葉姓員警攔查,詹老師自認沒有被臨檢的必要,罵了員警真的很蠢,接著就被大外割拋摔,還扣留她9個小時,事後詹慧玲控告員警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警方也控告侮辱公務員罪,桃檢去年10月雙方都不起訴,詹慧玲向高檢署提出再議,去年底發回桃檢,到了今年七月,終於將葉姓員警提起公訴。
當時詹慧玲堅持提告,認為員警執法過當,她個人受到傷害事小,但還有更多人,可能也受到類似對待,因此委任律師打官司,現在案子大逆轉,委任律師代詹老師轉達激動的心情。
(民視新聞/周秉瑜 黃毓倫 陳泊翰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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