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解除報禁36周年之際,一直被視為民主燈塔的台灣,媒體產業卻逐漸衰微,由於谷歌和臉書在台灣取走近8成的數位廣告資源,導致傳統新聞媒體失去廣告,也同時失去本有的新聞角色。對此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主張,台灣應比照澳洲、法國的立法,讓谷歌和臉書不能只做廣告分潤,而是該付費取得新聞媒體得內容,以補償媒體損失。
林照真指出,跨國巨擘平台對台灣新聞媒體內容的廣告分潤比例過低,應該調整,而政府也需要扮演關鍵角色,因為這是影響國家內容產業發展的重大議題,不可能只由業者自求多福。另外,林照真也表示,谷歌及臉書平台應與我國內容產業對接,建立合理的營利模式(非基金會模式),且應實質落地納管,才能改善跨國巨擘平台長期以來在我國從事「不問責、不公平競爭」的情況。
林照真直言,媒體分潤議題需要政府重視,但每個部會都認為不是自己的業務,現在即將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是否能成為主管機關,需要行政院長表態,林照真也強調,台灣必須儘速推動媒體與平台議價的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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