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BNT疫苗「重貼標」效期遭質疑 食藥署:符合相關規定
圖為民眾接種疫苗示意畫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本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緩降,疫苗接種作業持續進行。近日網傳批號2A087A之BNT公司成人用COVID-19疫苗效期原為7月4日,不過包裝上的粉紅色新標籤寫著「展延產品冷凍期限至111年10月04日」。對此,食藥署表示,皆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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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說明,BioNTech公司(以下簡稱BNT公司)成人用COVID-19疫苗之有效期限,業經食藥署審查廠商檢送的更新安定性試驗技術資料,並於111年1月22日衛授食字第1109501216號函回覆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同意該疫苗於冷凍儲存(-60至-90°C)之有效期限由6個月展延為9個月,並同意該署執行專案貼標作業,於外盒黏貼更新後冷凍儲存效期的粉紅色新標籤,以資識別。

食藥署提醒,BNT公司成人用COVID-19疫苗在使用前,要先從冷凍保存設備轉置到2至8°C解凍,並可冷藏保存1個月,不過冷藏保存之期限仍需符合疫苗冷凍儲存有效期限,而且解凍後的疫苗不可再次冷凍。疫苗施打前,須再使用0.9%的氯化鈉注射液進行稀釋,經稀釋後的疫苗應儲放在2~30°C,並在6小時內使用完畢。

食藥署指出,倉儲人員會配合疾管署配送需求,解凍BNT公司成人用COVID-19疫苗,並同時於疫苗外盒黏貼冷藏保存期限白色標籤,提醒醫療院所該疫苗需於此白色標籤所載期限內用畢。

食藥署強調,網傳批號2A087A之BNT公司成人用COVID-19疫苗效期疑義,經查該批疫苗冷凍儲存有效期限原為111年7月4日,後經食藥署同意展延至111年10月4日,且外盒已黏貼更新後冷凍儲存效期粉紅色新標籤及冷藏保存期限白色標籤,皆符合相關規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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