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進黨要求蘇宏達「迴避」林智堅論文審定    台大回應了
台大回應民進黨了。(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風波,負責主持審定委員會的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日前寫信給學生,提到「這醜聞提醒我們誠實的重要」,此話一出讓民進黨質疑蘇宏達已用有色眼光判定論文案結果,律師黃帝穎搬出法條,認為蘇宏達執行職務足認有偏頗之虞應當「迴避」,而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喊話,願意等待台大校方進行處理,判斷蘇宏達聲明有無違反學術倫理,稍早台大也透過聲明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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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達未審先判 鄭運鵬:露出國民黨支持者的本性

蘇宏達日前透過社科院辦公室發信給全院所有碩、博士學生,提到「國發所碩士專班2017年畢業生論文疑涉抄襲一事」,還點出這對碩士班同學「極不公平」,提醒學生「這個醜聞也再次提醒我們誠實丶紀律和榮譽的重要」,但此封信一曝光,也讓外界質疑蘇宏達「未審先判」。

鄭運鵬與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今上午召開「未審先判!政治偏頗!台大學倫會、蘇宏達應迴避」記者會,怒轟蘇宏達「踰越分際、應當迴避」,特別是蘇宏達過去言論是「反對民進黨、支持國民黨」,顯然已有政治立場。

「沒看過證據就說是醜聞,未審先判,看到黑影撿到槍,露出國民黨支持者的本性,這樣適合擔任論文審查委員會召集人的話,不知道誰可以相信他的審查是公正?」鄭運鵬怒轟。

蘇宏達有偏頗? 律師搬出法條要求「迴避」

黃帝穎搬出法條反擊國民黨,包括《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3條第2項第2款,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應迴避,而《行政程序法》第33條中,若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也應迴避,確保組織公正性。

黃帝穎提到,蘇宏達未審先判就認定「論文為醜聞」,還沒看過證據就下定論,不管是法院程序或者是一般學術倫理委員會都必須看完雙方證據資料,以及被檢舉人資料才能做一定判斷。

特別是昨天公證書已在昨天提出,若依照《公證法》,每一個論文提出環節都要截圖、下載附檔。黃帝穎指出,研究計畫目前被指控抄襲部分,他們也證明出論文發表是早於其他人,公證方式也要確認,形同法院做成之文書一樣性質,而台大也受其拘束,尤其是晚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例,認定研究生有無資格也視為行政處分。他質疑,蘇宏達連法律拘束力沒看過,憑什麼定調為醜聞?蘇宏達應捍衛學術倫理、迴避。

鄭運鵬盼校方處理  台大回應了

鄭運鵬也提到,他們願意等待台大校方進行處理,進一步判斷蘇宏達聲明有無違反學術倫理,「我們也要給台大時間」;對此,台大透過聲明提到稍早民進黨記者會,「本校沒有回應」。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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