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重申自己論文為原創 林智堅競辦提「三先」:始終坦然面對檢視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風波,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今日拿出林智堅、余正煌論文說到,其中一頁比較發現「兩段文字是完全雷同」,讓他不禁質疑,要寫出兩段完全相同文字「幾乎是零」。對此,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提出「三先」表示,林智堅始終坦然面對檢視,且林智堅從頭到尾都在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說明自己的論文為原創,從未指控任何人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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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今下午拿出林智堅、余正煌論文,翻出其中一頁比較發現「兩段文字是完全雷同」,讓他不禁質疑,要寫出兩段完全相同文字「幾乎是零」。另外,余正煌撰寫論文中,最後有括號引用陳光輝等人著作,且引述著作時強調「不是余正煌自己寫」,顯見是別人研究成果,但同樣內文第二段,也引述一篇2011年研究結果,結果林智堅論文同樣的文字「完全沒有引註出處」。

「假設今天是余先生抄襲林智堅論文,抄到這段文字整個複製貼上林智堅的文字,但他會知道這兩段文字其實不是林智堅原創,而是別的學者研究成果嗎?然後還會找到兩位研究論文成果,根本不可能。」張祐齊反問。

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表示,上週日林智堅已公開提出經台北地方法院所屬公證人所公證之證據,表明自己是發想在先、研究大綱在先、研究設計寫作也在先。今(28)日上午也具體列舉三項論文內文事證,證明自己的論文符合寫作邏輯,沒有抄襲,黃韋鈞重申,林智堅從頭到尾都在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說明自己的論文為原創,從未指控任何人抄襲。

黃韋鈞也說,林智堅始終坦然面對檢視,但由於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未審先判」之言論已顯示其心證早受污染,依法應迴避擔任學倫會召集人一職。無奈台大學倫會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要求蘇宏達迴避,未來律師團也會在收到公文後提出覆決,期盼台大學倫會能依「先程序後實體」之原則,化解外界對於學倫會之疑慮,回歸學術專業,以期進行公正、公平之審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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