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妙方/癌症新藥臨床試驗 癌友提早獲得新藥治療的寶貴機會!
癌症新藥,要通過一期、二期、三期的「臨床試驗」,「解盲」成功後才可上市,而上市後,還會有「上市後的監測」也就是所謂的第四期「臨床試驗」的控管把關。(圖/民視新聞片庫)

醫學可以不斷的進步,除了新科技的運用之外,「臨床試驗」是非常重要的關鍵,而「臨床試驗」是在「動物實驗後」,投入正式醫療前的實驗階段,也就是「人體試驗」,它可以是「新藥」、「新醫療器材」、「新醫療技術」!而要進行試驗,必需先擬定詳細的「試驗計畫書」和「受試者同意書」,再經由包含「院方」、「非院方」、「醫療相關人員」、「非醫療人士」所組成的「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可以進行!而「癌症新藥臨床試驗」跟「一般新藥臨床試驗」最大的不同是,「癌症新藥臨床試驗」的對象必須是「癌症病患」,不能是「一般民眾」!而參與「癌症新藥臨床試驗」的癌友,尤其是晚期癌友,可以享有獲得新的治療機會!以下來看專家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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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邱昭華醫師表示,事實上門診應該很多醫生門診,都有類似這樣的病人,他因為當時參加了,某一個新藥的臨床試驗,可能用了五年、十年,都還一直在用那個臨床試驗的藥!而當初這位病人,如果沒有參加那個臨床試驗,要等那個藥自己的臨床試驗做完到上市,到健保給付,可能要隔個五年,他才能夠拿到那個藥,如果是晚期癌友,或許五年後就不在人世,也沒有機會接受新藥治療的機會!所以「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指引(NCCN)」才會在它的網頁,提出一個對全世界治療癌症病人的建議:「所有的癌症病人,盡量參加臨床試驗」!

而癌友在簽訂「受試者同意書」,同意進行試驗後,會比一般沒參加試驗的病人受到更多更專業的照護,舉例來說,一般健保的臨床病人,可能就只有醫師和門診護士,最多再加一位「個案管理師」;而「新藥受試癌友」除了醫師、護理師和「個案管理師」之外,還會有一位「臨床研究護理師」會變成是你的專人照顧者,此外還會有「人體試驗委員會」幫你做安全上的把關,換句話說,「新藥受試癌友」可以獲得更多的醫療資源!當然如果癌友覺得,在受試後,身體不適的話,也可以「中途退出」,不過退出後,就無法再回到「新藥臨床試驗」的計畫當中!

那參與「癌症新藥臨床試驗」,會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嗎?關於這點,邱副院長表示,原則上是不會因為參加臨床試驗的藥物,還是檢查本身,要自己再多出費用,但是從「癌症新藥臨床試驗的醫院」到自己住所的交通費用,是要自己承擔,但這就要看「癌友」覺得負擔這樣的「車馬費」值不值得!

名醫妙方/癌症新藥臨床試驗 癌友「標準治療」無效另一救治新機會!
北醫學附醫副院長,邱昭華醫師表示,癌症藥物的研究一期的臨床試驗,通常是不分癌別的,就是各種癌症晚期病人,
當然有個前提,他已經沒有「有效的標準治療」可用(圖/名醫妙方)


本集「名醫妙方」節目,邀請北醫附醫副院長,邱昭華醫師,帶大家一起來了解「癌症新藥臨床試驗」的優缺點、試驗流程,以及癌友可以獲得的幫助 ,播出時間:民視台灣台,每週一上午9點、下午3點,週六上午9點(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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