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公所公告每個村里發放時間,並提醒錯過這4天的民眾,仍可在12月26日前到公所領取。(圖/翻攝自獅潭鄉公所)
苗栗縣獅潭鄉11月28日於官方網站公開發放「振興經濟紓困金」消息,讓不少民眾非常開心,公告說明只要「111年7月31日仍設籍於獅潭鄉之鄉民」這唯一條件,都能領現金2500元,除了領取資格之外,也公布紓困金的發放地時間與地點,從12月2日開始,共計四天(12月2日、12月5日、12月6日、12月7日)分別於不同村莊的社區活動中心發放,若是錯過巡迴發放時間,則可從111年12月12日起至111年12月26日止,趁鄉公所上班時間到財福課領取,公告也特別提醒,逾期未領取者,就視同放棄,不予補發。
發放通知單標明發放資格、時間與領取方法。(圖/翻攝自獅潭鄉公所)
另外,若要本人親自領取的民眾,須帶「本人身分證和印章」;若是委託家屬或他人代領,則需請請對方備「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未滿20歲者,則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未滿20歲者不得親領),領取時須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印章、未滿 20 歲者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才能把紓困金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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