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放10天不是夢!勞動部秀「傑出一手」:用這方法秒OK
12日勞動部公佈「1日程調整方法」,讓民間企業的勞工也在春節爽放10天。(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生活中心/曾郁雅報導

12月已過近半,離春節越來越接近,不少民間企業也開始規劃明年度日程,勞動部於12日公告提醒,若是想要比照公部門規劃自己公司的春節出勤,就必須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調整才不會產生爭議,勞動部也提供「1調整方法」建議,只要經過這方式調整出勤日程,即使是民間企業的勞工也能連續爽放10天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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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放10天不是夢!勞動部透露「傑出一手」:用這方法秒OK
許多民眾期待能趁春節連假規劃旅遊活動,在1年1度的春節假期與家人製造更多回憶。(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勞動部表示,因為考量民間企業多會比照政府行政機關出勤情形,所以他們早在105年就已經公告,只要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行業,可以運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將週期內之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跟進實施,以形成連假。

勞動部說明,以112年春節連假為例,民間企業如果是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的模式,想要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規劃10天連假,可以透過「8週彈性工時」的模式,將1月7日(週六)的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週五)的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週六)的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週五)的原定工作日相互對調,至於1月21日(週六)除夕和1月22日(週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補假,而補假的日期為1月25日(週三)和1月26日(週四)

春節連放10天不是夢!勞動部透露「傑出一手」:用這方法秒OK
勞動部提醒,春節調移放假的協商若未取得共識,勞工也可找相關單位尋求幫助。(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僱用勞工人數在3人(含)以下的微型事業單位,如有比照調整的必要,另可依照勞動部日前放寬的解釋,與勞工直接達成調整的共識就可以實施。最後勞動部也強調,112年間有多次的調移放假,雇主如果想要比照辦理,就需和員工妥善協商、溝通。勞資之間如果出現相關爭議,勞工可就近尋求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的幫助,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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