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決稱「敢做敢當男子漢」 恐嚇犯判2年根本免關

民視新聞/黃恩琳、劉毓琦 台北報導

法官竟然形容嫌犯,是敢做敢當的男子漢!知名作家「苦苓」,在臉書PO文,一名犯下恐嚇案的陳姓男子,因為坦承犯行,法官判定是「敢作敢當的男子漢大丈夫」,所以不忍重判,判刑兩年,可易科罰金,但也等於「繳錢就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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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自稱「新莊土地公」的陳姓角頭,專鎖定有錢人,跟蹤到摩鐵,偷拍偷情影片,遭到逮捕後,遭到判刑,但沒想到,和他一同犯案的一名陳姓嫌犯的刑責,引發爭議。

判決書上,清楚看到法官認為,陳姓男子犯後坦承犯行,是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作家苦苓得知後,在臉書PO文直言「真的是輸給台灣法官了」,「什麼樣的罪犯可以被法院這樣讚揚、佩服、不忍心重判?」

法官判決稱「敢做敢當男子漢」 恐嚇犯判2年根本免關

作家苦苓說,「判決書不是應該寫,一個人做了什麼壞事嗎?惡行重大,那他事後有悔意給他減刑,可是從來沒有判決書說,這個人是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

民眾說,「太奇怪了吧,怎麼會是鼓勵嫌犯。」、「他今天是法官,那他就應該要以公平的方式,去判決這件事情。」

2019年,陳姓男子和角頭,以及另外2人去討債,除了言語恐嚇外,還到對方家丟雞蛋、踹門,在鐵門上噴漆;其他3人判刑確定,但陳姓男子認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確屬敢作敢當的男子漢大丈夫,此等血性男子,令人欽佩,不忍對他重判,因此判他兩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司改會副執行長律師李明洳說,「其實量刑制度最大的核心重點,就是說必須要兼顧公平。」

法官判決稱「敢做敢當男子漢」 恐嚇犯判2年根本免關

對此,新北地院緊急滅火,表示絕非認同被告犯罪行為,更沒有任何敬佩之意,只是判決書上白紙黑字表達"欽佩",不僅民眾觀感不佳,男子犯了恐嚇罪,判刑兩年,還可易科罰金,等於繳錢免坐牢,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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