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潤寅詐貸472億案再爆銀行經理涉收水果禮盒護航 複訊後10萬元交保
潤寅詐貸案二審改判楊文虎25年、王音之27年,前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為楊文虎。(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詐貸12家銀行超472億,被害者眾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楊文虎有期徒刑25年、王音之27年。2021年1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過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還有一位民營銀行的林姓經理,涉嫌收受潤寅水果禮盒,幫忙護航核貸,檢方今(17)日複訊後,諭令林姓經理10萬元交保候傳。

更多新聞: 快新聞/這間投顧公司慘了! 金管會列「4大罪狀」核處廢照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及王音之夫妻檔,自2008年起,指示員工利用旗下公司以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書、不實發票及出貨單,勾結多家上市公司虛列交易,前後向12家銀行申辦融資,詐貸金額472億,當時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楊文虎遭判刑26年、王音之28年。

不過潤寅詐貸案後來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楊文虎25年、王音之27年,各併科罰金新台幣6億元、6.5億元,可上訴,前年2021年12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追查發現,任職民營銀行的林姓經理涉嫌於2013年至2016年間,收受潤寅集團所贈的水果禮盒,護航潤寅核貸,不法獲利約10萬多元。調查局北區工作站今日執行搜索後,傳喚林姓經理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諭令林姓經理10萬元交保候傳,全案依違反銀行法罪嫌偵辦。

更多新聞: 快新聞/行政院通過投顧法修正草案 拍板網路投資廣告採「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