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副組長洪盛毅說:「我們國內的集管團體是有五家,所以你光談公播、公傳、公播的權利,音樂著作加錄音著作的話,確實是要找五家。電台、電視台每年都會去跟集管團體簽立概括授權契約,節目做好之後,要上傳到youtube也是有重製權的部分,重製權的部分並不是集管團體所管理的。」即使電視台、廣播電台,每年支付不少金額,仍會誤踩地雷,跟「我愛冰冰Show」同樣命運,因為鉅額版權費,被迫停播的節目,不只一個,沈文程主持的「黃金年代」、黃子佼的廣播音樂節目,都面臨同樣困境。電視台、廣播尚且如此,何況市井小民,音樂版權糾紛,從未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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