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PTT「WomenTalk」討論看板發出標題為「員工旅遊需要扣特休或假嗎?」的討論文章,原PO在文章內描述自己遇到的情況:「本人沒有太多出社會的經驗,待的公司也沒幾家,第一次在有員工旅行的公司工作,聽同事說,如果要去員工旅行,需要需要用掉特休或是用請假的方式……」,第一次聽說這種規範的原PO,忍不住向網友提問:「想問問大家待的公司,員旅也是這樣嗎?」。
原PO的提問意外釣出不少「冤主」抱怨自己也有相同經歷。(示意圖非關本新聞/翻攝自Pexels)原PO的貼文一曝光,釣出不少冤主抱怨:「我們是欸,如果遇到平日,就用自己的特休扣。」、「如果把員工旅遊綁特休是不是有點被綁架,讓人陷兩難。」、「我們公司也是要扣特休。」、「我們的是用特休扣沒錯。」、「不扣假的公司太佛心了吧!一般都要請假吧? 我公司是要我們用特休,不想用特休不去的人可以領補助但要上班。」,其他網友則是對原PO公司的情況感到十分傻眼:「不合理。」、「我一直以為不用扣假,原來每家都不一樣?」、「特休是法定的,除非有高於法定天數,你辦員旅還要扣假也太爛,算什麼福利?」、「一般是公假。」、「用特休就不想去了。」。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提及特休規範:「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如果員工旅遊日期是上班出勤日,雇主不可以擅自替員工排特休假,此外北市勞動局也針對「公司主辦員工旅遊,旅遊日為一般上班日,是否當日不支薪?」的話題回應,解釋如果員工旅遊為「強制參加」,則應該給付當日工資;若是「自願參加」,而沒有參加的勞工無提供勞務時,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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