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撿到一杯星巴克 我可以帶走喝掉嗎?
(圖取自Pexels圖庫)

星巴克這個品牌相信大家都再熟悉不過了,常常會在路上看到路人手上就拿著 一杯星巴克,但如果今天你在路上看到一杯完好無缺的星巴克,你會怎麼做呢?是選擇不喝白不喝,直接拿走,還是會不管他,轉頭就走呢?有位婦人就選擇了前者,她在大樓的廁所置物檯發現一杯其他人遺忘的星巴克大杯抹茶,她便直接順手帶走喝光,而失主在發現後回頭找尋時,才發現自己的星巴克消失的無影無蹤,因此報警尋求協助,在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是婦人拿走並喝光,婦人最後也為此賠償了失主兩千元,還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一千元,就這樣因為一杯一百多元的星巴克而損失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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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行為指的是把他人原本持有的物品,占為己有,與竊盜不太一樣的地方是,拿取東西的當下是否有合法性,例如有路人不小心掉落了十萬元現金,後面的經過見狀將其撿走,在撿取的行為當下並未有問題,因為只要在撿取後立刻歸還即可,但如果撿取的人並未歸還或是交給警方,直接將其撿走占為己有,就有可能變成侵占的行為。

此外,所謂遺失物指的是原本屬於他人持有的東西,脫離了原本持有者,在這樣的狀態下,這個東西就會變成是一個遺失物,因此如果你將別人的遺失物,變成自己或是其他人所有的話,就可能會成立侵占遺失物罪。

不僅如此,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侵占遺失物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的罪,並不需要由失主來提告,檢察官有得知事情發生,就能主動去偵辦;而假如是由失主來提出告訴的話,檢察官就會依照職權去調查事件,這時,就算失主事後想撤回告訴,也是沒有辦法的。

因此大家千萬不要貪心,想說東西的價值不高就想順手拿走,因為曾經就有撿走地上發票然後遭到失主提告的案例,或許有人會覺得說明明就只是一個小小的東西,價值也不高,不應該將問題鬧得這麼嚴重,然而,不管東西再小也都是別人的物品,隨意拿走本就是不對的,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將撿到的東西交給警察,不要被一時的貪念給打敗,讓自已因為一個小東西而背上一條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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