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1月6日發生在大里區東南路民宅火警,當時造成一家8口受困,屋主陳先生住1樓,先行爬出,向鄰居求救。起火點疑似在1樓,消防隊在控制火勢後,在屋內搜索,先救出一名OHCA的7個月大男嬰,之後持續在屋內搜索6名大人。
陳姓屋主(66歲、1樓)自行爬出逃生、陳姓屋主的太太林女士( 62歲,無生命跡象、2樓)、大女兒( 38歲,無生命跡象,3樓)、大女兒的6個月曾姓男嬰(無生命跡象,3樓)、二兒子(32歲,無生命跡象)、內孫(大兒子所生,11歲,無生命跡象),分別被送往大里仁愛、大慶中山及亞大醫院搶救。火警發生時,大女兒的丈夫在國外工作;大兒子(35歲)則在嘉義工作,不在家,這起火災最終共奪走5人生命。
檢警調查後認為陳男涉嫌犯下放火和過失致死罪,依法對其提起訴訟,但考量陳男案發時精神狀態不穩定,因此檢方請求對他的刑罰予以減輕。法官審酌後得知,陳男在案發時處於「急性譫妄症」的發作狀態下,產生幻覺並點燃了一條止血帶,以為要驅趕蛇,導致連棟住宅的延燒。
法官綜合考量陳男事後坦承犯行並及時悔悟的表現,以及接受就醫治療後病情明顯改善的情況,判處陳男3年有期徒刑,並在執行刑罰前施以3年的監護。此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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