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紐西蘭警方閃燈鳴笛,開在台灣夫妻車輛後方,然而他們根本不知道警方在他們後面是要攔查,一路開了10公里才終於停下。企鵝說,根據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消防、救護、警備車在後方閃燈鳴笛時,前方駕駛就應該避讓;而台灣駕駛意識到該停車時,直接打燈靠邊停在白線上,讓紐西蘭警察傻眼,在車內大喊:「Unbelievable(不敢相信)。」
紐西蘭員警下車攔查,當場告知台灣男駕駛要停在安全空曠處,不能停在彎道上,否則會阻擋後方來車視線,此時男駕駛還一臉困惑:「所以我不能停在這?」讓紐西蘭員警無奈,帶他們到安全的地方。
男駕駛對於自己違規渾然不知,體現台灣交通制度,以及駕照考核鬆散問題。(圖/翻攝「企鵝交通手札」YouTube)企鵝說,駕駛這樣的行為,其實台灣警方設置臨檢站時,也常緊貼在彎道後方,讓駕駛人來不及反應,甚至是為了攔查,突然從馬路彎道衝出,造成後方來車閃避不及撞上,但是警方的危險行為,事後卻常都歸咎於違規駕駛的百姓。
紐西蘭員警表示,收到民眾投訴他們開得太慢,又不讓後方駕駛超車,造成車流堵塞。企鵝說,在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也規定後方車輛示意要超車時,前方車輛應該靠邊慢行,但是台灣人一直以來都漠視或不知道這規定,永遠都是後方車被前方龜速車擋住。
紐西蘭警方隨後提到,兩夫妻的超車行為很危險,應該要間隔100公尺的安全距離再超車,而不是貼身直接超過,但男駕駛卻表示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還說:「我有打方向燈欸。」讓員警聽到後超無奈,指著警車說:「那我有一大堆閃燈欸。」
企鵝在最後提到,台灣駕照已經通用到全球95個國家,但是駕照考核過於鬆散、法規不夠完善,以及警察的執法稽查方式,讓台灣成為交通地獄,如今這種問題已經影響到國外,讓外國民眾看到台灣駕駛有待加強的素質,盼望交通部要正視這類問題,不要再讓三寶敗壞台灣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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