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南男子稱「募資助流浪狗」實則詐騙 法院痛批不思正途刑度曝光
台南一名洪姓男子以募資助流浪狗為名義詐騙,圖為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南一名洪姓男子,去年3月透過LINE群組「志氣可嘉圖影分享區」上傳不實訊息稱要募資協助流浪狗,多名善心人士受騙匯款到洪男帳戶,但洪男始終沒有出示購買狗糧收據,受害人發覺可能受騙因而報警,檢警循線將洪男偵查起訴。台南地院日前宣判,痛批洪不思正途,以非法方式詐取金錢,依網路詐欺取財罪判1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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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判決指出,洪男2022年3月11日晚間,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基於以網路對公眾詐欺取財犯意,以暱稱「Im’back 」在特定多數人可瀏覽的LINE群組「志氣可嘉圖影分享區」上傳一則不實訊息,訊息中指出,他要募集物資統一捐助「台南徐園長」幫助流浪狗,不少愛狗人士信以為真,陸續匯出新台幣1千至4千元不等款項到洪男指定帳戶,總計達8690元。

經過一番催請,洪男卻始終提不出有購買狗糧的收據,受害人這才發覺可能受騙,因此報警。警方循線偵獲上情將他依法送辦,台南地檢署並提起公訴。

判決指出,洪男到庭後承認犯罪,且有帳戶資料、被害人截圖等證據,本案事證明確。法院痛批,洪男不思循正當途徑,反以非法方式詐取金錢,法治觀念顯有偏差,且洪男有多次前科紀錄,審酌高職畢業、犯罪方法、家庭狀況(未婚育有一子)、詐取金額、坦承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等,依2次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判有期徒刑1年、1年1月;應執行1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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