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黃金博物館遺失館產竟達329件 監察院提糾正促究責
圖為黃金博物館知名館藏「大金磚」。(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監察院今(15)日表示,今年初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某高層主管,不但縱容所屬親信多項失職行為,且有情緒管理不當等情事,館內又於去年6月搬遷行政辦公室時,遺失多項貴重大型財產,卻未見館內有適當處理,長年下來累計遺失館產竟達329件,對黃金博物館提出糾正促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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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全案經監委高涌誠、葉宜津立案調查後,已於今(15)日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全案調查報告,就該館長年未能落實財產管理規定,及2022年6月間,辦理行政辦公室搬遷案時相關違失,糾正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另並針對市府文化局日前行政調查及後續懲處結果不足之處,要求重予審酌、檢討改善。

高涌誠、葉宜津調查發現,黃金博物館去年6月間辦理行政辦公室搬遷事宜,遺失共3座人型大沙發、及木製櫥櫃、電視櫃、冰箱等多項財物,卻在未釐清相關權責情況下,即驗收通過,撥付全額款項予承包公司,且遲至物品遺失已11個月,監察院赴該館進行調查後,始依《審計法》第58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41條所定程序,今年5月25日向警方報案,核有未善盡職責及行政怠失情節明確。

監委指出,對於黃金博物館陳述沙發「可能是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掉」一節,殊難想像;如若屬實,亦應追究相關人員或清潔公司違失,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此外,黃金博物館長年未能落實財產交接點交,及辦理耗損財產除帳作業等項,且違反財產保管人員宜選任編制人員原則,將所列管館產,除屬「館藏品」性質不宜者外,絕大多數均責成臨時人員擔任保管人,導致多年來累積財物遺失達數百件,違失情節明確。

調查委員高涌誠、葉宜津更進一步強調,本案黃金博物館大盤點所確認遺失的329件館產中,有一定數量是於2022年6月間搬遷過程中遺失,並非該館檢討報告所稱未即時報損,或久經人員異動等事由所致。此外,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對於此案的行政調查結果,及後續懲處作為尚有不足,應重予審酌,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高涌誠、葉宜津最後指出,黃金博物館現由負責採購人員兼辦政風業務,已違反法務部廉政署發布《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聯繫注意事項》第41點第4項之規定,亦應儘速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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