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欠稅不繳!國稅局出大絕 強制執行保單成功追回4600萬
國稅局成功追回4600萬元欠稅。(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18)日表示,查獲一件義務人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巨額保險,以躉繳方式繳納保費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將其現金轉換成保單形式,保險解約金價值4600餘萬元,即通報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該局積極徵起欠稅,成功徵起欠稅46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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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發布新聞稿表示,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於去年12月9日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認為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為要保人對於保險人確定享有的財產上請求權,不具一身專屬性,得為強制執行的標的,欠稅人不能再藉由購買保單規避稅捐義務。

國稅局查獲有義務人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巨額保險,且以躉繳方式繳納保費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將其現金轉換成保單形式,保險解約金價值4600餘萬元,即通報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但保險公司收到執行命令後聲明異議,該局為積極徵起欠稅,對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訴請收取保險解約金,經訟多年,因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成統一見解,認為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得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該局乃成功徵起欠稅4600餘萬元。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應儘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躉繳保險費方式購買保單規避稅捐義務,行政執行分署在符合比例原則下,得以執行命令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險契約,並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抵償欠稅,納稅義務人除須負擔加徵之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並造成保單解約損失,得不償失。如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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