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朱國榮疑棄5億保金潛逃東南亞 「沒用電子腳鐐」原因曝光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疑似棄保潛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及多起炒股、掏空案,疑似棄保潛逃。外界質疑為何高等法院未對朱國榮實施電子腳鐐?台灣高等法院今(19)日回應,金融犯並非像性侵或家暴犯,會對他人造成即時性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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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榮因龍邦炒股案及台壽股票內線交易案,分別被判8年、16年,案經上訴目前由最高法審理中;而他分別繳交的保證金新台幣4億及1億元,後續是否沒入將由高院裁定。

原本交保後每天要到北市三張犁派出所報到的朱國榮,本月8日後突然神隱消失,未再現身。有消息指出,朱國榮疑似搭乘遊艇,從基隆八斗子出海潛逃到東南亞。

2019年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為避免刑案被告棄保潛逃,法院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均衡後,認為有必要者,得命被告接受適當之科技監控,其中包含電子腳鐐。

至於為何沒有對朱國榮實施電子腳鐐監控?高等法院表示,涉金融犯罪被告如果未被羈押,通常是以鉅額交保金,並限制出境、出海,以及定時向警方報到,來確保後續審判進行。由於金融案件被告並非像性侵犯或家暴犯,會對他人或被害人造成立即性危險,因此很少以電子腳鐐方式監控。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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