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者說,他在2022年8月到興中立體停車場,登記抽籤9月、10月雙月票,但過了公告期限都沒收到簡訊通知,一詢問才知道管理室根本沒有進行抽籤,好在9月只有通勤者一人登記,但變成不能用智慧支付,只能到櫃檯繳現金。之後整個9月都正常停放,到了10月2日他要出場時,卻被系統攔下來,並說有700多元停車費未繳。
通勤者隨後詢問管理室,管理員查詢後說他只繳了一個月的費用,通勤者堅稱他是購買雙月票,接著管理室多名人員,又一一查詢紀錄,甚至聲稱調閱監視器,堅稱通勤者只付了一個月的錢,由於當時收據沒帶在身上,通勤者只能先補付1500元,一直到了今年7月整理收據時,發現了去年8月的舊收據,上面顯示付款金額就是雙月票的錢,通勤者氣得回管理室理論,對方這才承認錯誤並退款。
通勤者致電給停管處,對方調查後證實停車場管理有疏失,多收錢系統也沒紀錄。(圖/翻攝「通勤者之歌」YouTube)通勤者拍片控訴,興中立體停車場的管理員誣賴他沒繳費,而且停車場只有一個大型重機車為,同輛車號的車主要使用同格車位,系統竟然都沒發現?他事後詢問停管處並錄音,對方坦承經過調查,管理室收了兩個月的錢,但期限設定疑似跑掉,調查過程也有疏失,證實的確興中立體停車場有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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