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診所原先設立的目的是為輔大附設醫院預做準備,根據新北地檢調查,2007年間輔大診所管委會首次會議做出決議,建議將診所私立醫療機構性質變更為輔仁大學附設,但江漢聲未照做,反而找來曾任職輔大醫務室的詹姓醫師,以私人名義申請開業。
檢方指出,江漢聲自2007年起,三度指示下屬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等名義向輔大請款400萬元,再挪借給輔大診所。
據檢方調查,2015年起輔大診所因負責人及合夥人欠稅及罰鍰等問題,以及被輔大會計室催討返還借款,導致診所資金捉襟見肘,為解決資金問題,江漢聲涉嫌與林依恬、洪啟峯合謀,將金額250萬元的「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以校內限制性招標外包給輔大診所,並由輔大校產基金支應,輔大診所取得後拿來支付薪資、欠款等。
一審判決出爐後,江漢聲發聲明表示,他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受時任校長指示協助成立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根本不可能背信輔大圖利輔大診所,為爭一生清白,絕對會上訴到底。
江漢聲指出,起訴書中已認定輔大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他不公平判決,他深感冤屈,不能接受。
江漢聲說,他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20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為學校募款已逾30億以上並為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而名譽是他的生命,為爭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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