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年代旅遊有4項違法事實「6團沒簽定型化契約」 觀光署開罰81萬元
觀光署長周永暉。(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年代旅遊丟包越南富國島旅客,事件持續延燒,觀光署昨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外,今(17)日下午記者會上宣布,再就其違法4項事實,合計處以新台幣81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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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旅遊丟包風波延燒,品保協會昨(16)日將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出會,若付不出150萬保證金恐被撤照。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昨日給品保協會的聲明也曝光,理由為「因財務困難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責任及出團責任」。

觀光署長周永暉下午於記者會上說明,經查證屬實,不僅在2月16日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外,今日已針對違法之事實,以1日1查、1團1案方式,確認有4項違法事實,包含10團沒有依約定辦妥入住飯店、10團沒有依約定辦妥餐食及交通接駁,還有10團未取得地接社的簽訂包含承諾書或保證文件,同時也查到有6團旅遊團,未與部分旅客或全團團體旅客簽訂旅遊定型化契約,其中還包含1團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顯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共計新台幣81萬。

鑒於旅行業春節期間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觀光署說,將持續強化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旅行社,並委託公協會辦理旅遊糾紛精進措施及旅行業糾紛處理教育訓練,要求品保協會定期公告旅遊糾紛案件數量前五名的旅行社,提醒旅客慎選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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