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日接獲高雄市衛生局通報,有廠商產品遭驗出含禁用的「蘇丹紅」成分,檢方遂搜索相關處所、查扣帳冊、電磁紀錄等,帶回47歲李姓男子與其妻調查,並下令衛生局查封違規產品,合計3萬2,739公斤。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李男涉嫌以親友「當人頭」,成立津棧公司、佳廣公司、龍海公司等10家公司,並於中國設立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由中國進口違規原料至台灣加工;李男為台灣公司實際負責人;中國「龍海同記」由49歲吳姓女子、41歲謝姓女子、62歲章姓女子分別擔任公司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
雄檢調查後發現,李男先以中國公司名義,向不特定農村民眾,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給由台灣這邊的公司,並在我國內進行第2次混料加工,最後才出貨下游廠商。
雄檢表示,李男的台灣公司自2018年間起,陸續遭驗出進口產品含「蘇丹紅」色素,仍持續從中國地區進貨;且為規避檢查,還變更名目,以香港某公司名義為出口商,持續自中國地區進口違規辣椒粉原料。
檢方8日搜索4處涉案業者相關處所,拘提李男、吳女、謝女、章女等4人,同時通知5名證人到案,9日訊後認定李男、吳女、謝女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沒想到法院卻同意李男80萬元交保、吳女、謝女各以20萬元交保,對此雄檢不服,將提出抗告。
另外雄檢還發現,李男公司於2021年間,曾出貨「青辣椒粉」給某業者,經此公司自行委託第三方檢驗,發現內含「蘇丹紅」退貨,李男卻在已知違規的情況下,仍將同批貨品再出貨給另一廠商。對此檢方將持續清查、比對相關帳冊資料,以釐清犯罪事實與案情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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