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社工上銬惹議員警被記申誡 北市警局長:應避免暴露戒具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今(13)日表示本案警方帶隊幹部執行上銬有欠周到。(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設籍新北市的1歲半男童,經兒福聯盟轉介給台北市合格的劉姓保母照顧,卻遭虐待致死。辦案過程中陳姓女社工被上銬引發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爭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張榮興今(13)日下午表示,帶隊偵查隊長予以申誡1次,本案依法可以上銬,但須審酌當事人情形,避免暴露戒具,這部分確實有欠周到,未來會列為教育案例加強檢討及策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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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今下午召開記者會,張榮興表示,轄下文山二分局偵辦兒童虐待案件,昨日接受北檢指揮持核發搜索票拘票,到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並解送北檢複訊,而製作陳姓社工警詢筆錄後,於解送過程中有予以佩戴帽子、口罩,確保當事人名譽隱私,但外界質疑使用戒具部分,北市警局審酌案件情節後,認定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的狀況。

張榮興表示,警方對於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予以議處申誡1次,未來列為案例教育,加強訓練員警。他強調,本案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使用過程中要審慎注意當事人戒具不應暴露,而昨天確實有戒具暴露之情形,這對當事人影響很大。

記者提問,部分民團質疑上銬的具體個案該如何認定?張榮興回應,依照北檢核發拘票,依法可以做上銬,但是對於使用戒具部分,若沒有脫逃或者自傷、自殘的情形,案件執行上須謹慎衡量。

張榮興表示,本案帶隊幹部未審酌當事人情形,沒有充分了解即上銬,雖然使用戒具這部分有法律依據,但仍要審酌整體個案情節,本案帶隊幹部審酌確實有欠周到,故給予懲處,並列為未來的教育案例。

記者追問,民間司改會質疑本案備受社會大眾矚目,警方應有作為卻未採取,不但讓媒體拍到(上銬畫面),甚至讓該社工面臨社會公審,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警方如何回應?

張榮興表示,對於這部分會加強檢討及策進,列為教育案例來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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