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藍委質疑放寬非職業外交官員額 外交部:廣納人才有助外交推動
外交部表示,國際間如美、加、韓、日等國也廣泛採用多元人力運用方式,不乏遴用政治性任命或各領域專業人士擔任外交職務之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針對有立委質疑外交部修改規定,放寬非職業外交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比例,並增訂公使及副代表得以政務任用。外交部今(14)日發布新聞稿澄清,為配合我國特殊外交處境、因應國際新興議題挑戰,因此駐外人員任用應以嫻熟駐地國國情、具相關經驗,或具特殊領域專長並能配合我國政策推動者為佳;所以進用管道宜保持適度彈性,並廣納多元人才,將有助外交工作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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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於臉書上表示,外交部數年前修改《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讓非職業外交官的文官得擔任駐外人員的比例放寬;另修改《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增訂公使及副代表得以政務任用事。羅智強質疑,政府以活化人才作為藉口浮濫政務任用,結果就是阻擋文官制度的公務員升遷,苦的是參與國家考試的公務人員。

外交部今(14)晚澄清,為配合我國特殊外交處境、因應國際新興議題挑戰,我國駐外大使、代表、公使、副代表的任用,應以嫻熟駐地國國情、具相關經驗,或具特殊領域專長並能配合我國政策推動者為佳;所以進用管道宜保持適度彈性,並廣納多元人才,將有助外交工作推動。國際間如美、加、韓、日等國也廣泛採用多元人力運用方式,不乏遴用政治性任命或各領域專業人士擔任外交職務之例。

外交部指出,於2018年修正《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將非屬外交領事人員的常任文官得擔任大使、常任代表、副常任代表的上限,由10%放寬為15%(上限為14人);另修正《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5條,增列駐外機構最多得任用10名政務公使及政務副常任代表的規定,目前該等人員的派任均符合相關規定。

外交部也強調,為避免影響駐外機構的內部管理、確保外交工作的穩定性及延續性,同時兼顧彈性用人及常任文官發展機會,外交部在辦理人員派任時,向尊重專業並以外交人員為優先考量;但倘若有業務特殊需求,則採彈性多元化人員進用方式以為因應,以利於發揮外交最大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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