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堂凱說明,有關於國泰產險寶林的2張保單是否有效問題,今中午法務局邀國泰產險到府說明。經確認這2張保單狀況為,寶林公司在去年12月時有經過國泰產險催告,但因為「沒繳保險費」,這2張並未生效,但府內同仁稽查時,他們還是拿出這2張保單,分別為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這部分相關開罰衛生局今天會去進行,最高可開罰300萬。
連堂凱指出,在此2張保單無效狀況下,法務局已請遠東、遠東B3大時代廣場公司來開會,由於遠東百貨A13保險公司也是國泰產險,大時代廣場公司則是新安東京產險,他們要求保險公司這2天內,就此次事故是否在保險承保範圍內,做出對有利於受害者解釋,2天內回覆法務局。
連堂凱表示,另外市長蔣萬安指示,此案已符合重大消費災害事件,已請相關律師協助,配合社會局,每一受害家屬都有社工及律師,若受害家屬有意願提起假扣押或法律諮詢,費用會由法務局承擔。
寶林案保單爭議。(圖/法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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