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船長日前在YouTube頻道上,針對達利號的撞橋事故進行分析,表示船東在4月12日時,向貨主提出「共同海損」,要求對方共同分擔這次事故的賠償金額,引起熱議,不少人認為「共同海損」是霸王條款,明明撞到橋是貨輪的問題,卻要貨主一起承擔費用,根本就不合理。
對此,李船長解釋,因為貨輪撞橋之後,救助人員除了救援那些罹難的船員之外,就連船上的貨物,也要一併救起來,不可能讓這些物品流落在海上,而這部分就要由貨主來承擔,所以「共同海損」只是看起來像霸王條款,實際上,會根據貨主與船東負責的項目,進行賠償金的分配。
李船長分析,這次撞橋事故的賠償金,恐高達數十億美元。(圖/翻攝「李船長筆記」YouTube)此外,李船長還透露,這次撞橋事故所損失的金額,至少要數十億美元(約新台幣3百億元以上),是保險史上最大的事故,驚人數字讓不少網友嚇壞,覺得等到事件告一段落,可能還需要很久的時間,紛紛留言,「動輒數千萬美元的損失,值得為此雇用最強的律師團隊」、「真是像蜘蛛網一樣複雜的事件啊!」、「看來這應該是『最好的安排』」、「倒楣的貨主還要賠錢」、「海運行業,水確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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