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29日晚間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調發現應曉薇疑似收受沈慶京約4500萬元賄賂,初步了解,應曉薇原先身上帶著台胞證準備飛往香港,她解釋是為了幫媽媽購買藥物。檢察官指出,應曉薇多次在會議中要求恢復京華城560%的容積率,當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時,她會質問對方,檢方認為這是對公務員施壓與辱罵,並非議員應有的職責。
檢方進一步認為,應曉薇經常利用議員職權對公務員施壓,迫使都審會幕僚不敢在公文上表達反對意見。至於她日前明知被境管,卻仍帶著台胞證前往香港,應曉薇解釋是因母親病情需要去香港買藥,並非意圖逃亡。法官認為這種行為顯示她有逃亡的可能性,成為羈押的主要原因。
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應曉薇方提出抗告,已於今日下午2時35分送到高院。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柯文哲真的麻煩了!法官認圖利罪嫌疑大 也仍未排除收賄罪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