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澄清他的街頭藝人證照是考到的,不是登記即領。(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鄧佳華在個人臉書貼出證照照片,寫下「我拿到街頭藝人證照了!」並強調「我會好好表演的」,根據證照內容顯示,鄧佳華核准的街頭演出項目為唱歌與跳舞,證照使用期限至2028年1月19日止,未來可在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及桃園市公告的展演空間申請演出。鄧佳華也在留言中回應外界,表示證照是「考到的」,並非登記即領。貼文曝光後,支持者留言表示「願意重新開始值得肯定」、「聽說不好考,還是要給肯定」,甚至有人建議他到西門町表演,認為只要敢站出來,就會有人願意掏錢支持。
鄧佳華(戴帽子者)核准的街頭演出項目為唱歌與跳舞。(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不過,質疑與嘲諷聲音同樣不少,留言區出現「這樣也能當街頭藝人?」、「審核是不是太鬆」、「你在哪裡表演要先說,我才能避開」等評論,還有人語帶諷刺提醒「專心表演,不要再偷拍了」。回顧鄧佳華過去爭議,他因2023年在髮廊任職期間,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早年以「FBI帥哥」走紅的他,過去也多次因脫序言行、騷擾爭議登上新聞版面,如今試圖以街頭藝人身分另闢新路,是否真能靠表演翻轉形象,仍有待後續實際行動與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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