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交往未成年少女 77天內爆親密6次
判決書指出,方姓設計師曾於2019年及2022年獲得國際設計大獎,在業界頗具名氣。然而,他在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兩人認識不到一星期便迅速發展出親密關係。在短短77天內,方男陸續帶少女前往公司廁所、圖書館廁所、公園廁所、學校廁所以及雙方住家等處,共計發生6次性行為,期間甚至兩度以手機錄下性愛過程。
方男陸續帶少女前往公司廁所以及雙方住家等處,共計發生6次性行為。(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方男展現和解誠意 取得少女母親原諒
方男於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不知道對方未滿16歲」。直到遭檢方起訴後,他才在法庭上坦承不諱,並寫下悔過書、提出70萬元希望爭取和解與緩刑。不過當時少女母親堅決拒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處方男5年4個月有期徒刑,因刑期超過2年,依法無法宣告緩刑。方男隨後提起上訴,主張兩人雖未明確確認情侶關係,但確實是在一定感情基礎下兩情相悅,情節與陌生人性侵不同,認為一審判決過重。上訴期間,方男展現和解誠意,將金額提高至150萬元並全數支付完畢,順利取得少女母親的原諒。他同時向法官表示,自己過去在國際競賽中表現出色,若能免於入監服刑、留在社會工作,將能為社會帶來更大的貢獻。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方男已坦承犯行、頗具悔意,且已賠償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考量其具備專業才能,改判有期徒刑2年,並給予緩刑4年。(圖/翻攝Google Maps)
150萬換免入獄 高院給予附條件緩刑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方男已坦承犯行、頗具悔意,且已賠償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考量其具備專業才能,改判有期徒刑2年,並給予緩刑4年。但為防止其心存僥倖,法院亦附加條件,要求方男須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盼能藉此加強其法治觀念,避免再度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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