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船人夫全認了!自爆「開房細節」
判決書指出,人夫在法庭上坦承,自己於2004年與妻子結婚,2024年12月認識謝女後,雙方很快熟識,並於隔年1月開始交往。他表示,交往期間曾送謝女手機、香水等禮物,也多次相約前往中、南部旅遊,期間數度入住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就連情人節當天入住的旅館,也是由謝女主動上網尋找,兩人每次約會前都會事先討論行程安排。
人夫在法庭上坦承,自己於2004年與妻子結婚。(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稱發高燒吊點滴、曬班表 小三喊冤「沒空開房」
面對指控,謝女雖承認與男方彼此互有好感,但否認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她向法院提出工作班表、聊天紀錄等資料,主張自己當時不是感染流感發高燒吊點滴,就是全天候照顧居家看護個案,其餘時間則與朋友聚餐、工作或待在家閱讀,強調沒有機會與人夫外出約會。
謝女雖承認與男方彼此互有好感,但否認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說詞前後矛盾!法官認定超越一般朋友關係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謝女的說法前後矛盾。她曾向友人表示自己已連續發燒4天,但隔天卻又傳訊息稱正騎車前往越南料理餐廳吃飯,與先前陳述並不一致。此外,正宮也提出多張兩人牽手、貼臉、深情對望等親密合照,以及曖昧對話紀錄,足以顯示雙方關係早已超越一般朋友。
台中地院綜合各項事證後,認定兩人交往及互動已逾越一般社會正常男女往來界線,侵害配偶權及婚姻共同生活利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健保卡影本成偷吃「鐵證」
此外,法院向其中一家汽車旅館調閱住宿資料後,業者提供入住登記紀錄,其中更附有謝女辦理入住時留下的健保卡影本,直接證明她確實曾與人夫入住該旅館。法官綜合各項事證後,認定兩人交往及互動已逾越一般社會正常男女往來界線,侵害配偶權及婚姻共同生活利益,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事件情節,判決謝女應賠償42萬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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