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掌握情資後展開蒐證,由豐原分局一名男警喬裝嫖客,以3000元談妥性交易。(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喬裝嫖客當場破獲!陳女見警嚇壞「指甲抓胸口」爆拉扯
判決書指出,鍾姓男子自2025年7月起,在台中豐原區成立一間名為瘦身美容館的場所,實際上卻經營色情應召站,安排陳姓女子等人提供性交易服務,每次收費約1900元至3200元,並透過通訊軟體在網路上招攬客人,藉此牟利。警方蒐證完成後,於同年10月8日展開查緝行動,由男警假扮嫖客與鍾男談妥3000元交易,隨後被帶往店內與陳女接觸,當陳女脫下衣物、交易即將開始時,員警立即亮出證件表明執法人員身分,準備依法查緝。然而,陳女見警方現身後嚇了一跳、情緒相當激動,不顧自己仍赤身裸體就想要逃離,過程中與員警發生推擠拉扯,並以指甲抓傷員警胸口。隨後持搜索票的員警進入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將鍾男及陳女一併帶回偵辦。
當陳女脫下衣物、交易即將開始時,員警立即表明執法人員身分,準備依法查緝。(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應召女「拒捕襲警」下場出爐
檢方指出,陳女在警方已表明身分並依法執行職務的情況下,仍持續抗拒、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且造成員警受傷,因此依法從重以傷害罪論處。台中地方法院審酌,鍾男以經營色情應召站牟利,助長性交易歪風,危害社會善良風俗;陳女則明知對方為依法執勤的警員,仍以暴力方式反抗,傷及執法人員,明顯輕忽公權力。不過法院也考量應召站營運時間不長,兩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最終依妨害風化罪判處鍾男3月徒刑,陳女則依傷害罪判處2月徒刑,兩人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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