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本應該是保護人的工作,沒想到卻成了猥褻異性的惡狼。(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某建案工地擔任保全,與女子為同事。去(2025)年 5 月 18 日凌晨 4 時許,男子在工地保全櫃台前突然大膽伸出暴行,從後方環抱女子後,不顧對方嚴詞拒絕,強行脫下她的長褲及內褲,並用舌頭舔舐私密處。女子驚嚇之餘連忙拉起褲子,不料男子變本加厲,強行將女子拉入保全休息室內,繼續用舌頭舔舐女子胸部,並隔著褲子撫摸其下體。女子事後藉故逃離現場,連忙傳訊息向朋友求救並報警處置。
台南某工地驚傳女子遭猥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女子在休息室時機警錄下對話,男子當時竟不斷施以洗腦話術稱「把你的心理障礙部分打開,快一點,我要讓妳覺得男生其實不是每個都恐怖的,我要讓妳覺得就是舒服的,走」女子反問「什麼舒服?要幹嘛?」,男子竟回「不用擔心啦,我只是讓妳嘗試看看而已,而且讓妳舒服看看,如果妳有覺得不舒服的情形的話,妳就喊停止,妳知道意思嗎?」、「妳如果沒有嘗試,妳怎麼知道這種狀態下舒不舒服」,即使女子明確說「不要啦」,男子仍執意伸出惡爪。
台南市一名男工地保全,工作時趁機對同在工地工作的女子伸出魔爪。(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檢警調查時,男子起初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但法官勘驗鑑定報告發現,女子的胸部及內褲褲底內層,均檢測出與男子同一的男性 DNA 型別,罪證明確。男子直到法院開庭應訊時,才坦承犯行。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在同一時間、地點對女子密集進行猥褻,屬於接續犯的單純一罪。法官指責男子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所作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男子最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雖然有調解意願,但因被害女子無意願而未能達成和解,兼衡其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前科素行等情狀,最終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 8 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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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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