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教室/離婚律師竟遭莽夫開車撞死!只想嚇人就不算殺人?
害他人的故意,而去做殺害行為,就會構成殺人罪,反之則不會成立殺人罪。例如:A因為一時氣不過,決定去揍B一頓。但沒想到B卻因內傷而身亡。在這樣的狀況下,A就會構成傷害致死或重傷致死罪,而非殺人罪。所以,加害人是否具備主觀上的殺人故意,為殺人罪的判斷重點。本案中,若洪姓男子「明知」他開車撞過去,會造成黃姓律師及其妻子死亡的結果,且就是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則洪姓男子就會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但本案洪姓男子聲
2017/07/18 1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