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設「勞資協商」 勞團痛批:片面服從資方

昨天(12月4日)立法院審查勞基法修正案,初審過關,放寬了包括加班工時上限、輪班間隔時數與七休一等,雖然需經過勞資協商,但資方喊話希望未來政府不要介入勞資協商,讓勞團氣得痛罵,幾乎把整個勞基法給廢除,也滿足不了貪婪的資方需求,勞資協商等於片面聽從資方意見,要賴清德院長負完全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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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上百名勞團,和警方爆發肢體衝突,4號從早到晚,勞團多次衝撞立法院抗議抗爭,但晚間10點,修正案還是通過初審。

勞基法 一例一休

包括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從未滿4小時算4小時,以後通通實質計算,以及加班工時上限、輪班間隔和七休一等內容放寬,不過有但書,像是變更加班時數、輪班間隔或是例假挪移,需要經過勞資協商,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核准雙重把關,資方大獲全勝,但還不滿意。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不滿意的原因,是因覺得彈性還是不夠,台灣幾十萬的企業,要延長加班通通要報主管機關,會增加多少人力,而且可能會再拖延,工作時效性問題,沒辦法等那麼久,應該名列哪些產業別。

勞團代表孫友聯指出,「對很多貪婪的企業而言,其實廢除整個勞基法,都不足以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確所謂的勞資協商結果,就是勞工片面承受最後過勞、低薪結果,我想賴清德院長要負起所有的政治責任。」

工商團體表態,希望勞資雙方自行協議的部分,政府千萬不要介入,否則會造成運作困難,但勞團話說得直接,說交給勞資協商的規定,根本攏係假!勞團狠狠打臉,一例一休勞資雙方各有立場,儘管初審過關,但後續爭議持續延燒,很難獲得全面認同。

(民視新聞/許敬柔、賴淑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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