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勞工後盾!司法院《勞動事件法》草案出爐

勞資糾紛頻傳,但面對雇主,勞工可以說是較為弱勢的一方,若要跟資方打訴訟官司,資源也往往對勞工不利,司法院研擬《勞動事件法》草案,要讓勞工在訴訟程序上,能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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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不斷,一個人的力量小,只能透過工會聚集起來抗爭,但畢竟勞資掌握的資源不對等,走上法庭,常常又是小蝦米對上大鯨魚,司法院研擬《勞動事件法》草案初稿,站在相對弱勢的一方。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勞工要在訴訟上面獲得實質平等的訴訟地位,必須特別加以設計,因為勞工是經濟上的弱者,所以如果他有向法院請求權利救濟的必要的時候,我們必須設法排除他很多的障礙。」

處在經濟上的弱勢,勞工打訴訟官司在起跑點就是不平等,司法院的《勞動事件法》草案,要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保障勞工。

司法院民事廳長邱瑞祥:「在勞方來講的話,他不具備相關法律上的知識跟能力,所以他要去起訴的時候,第一個他可能相關的事實都不一定能自己主張的很清楚,所遇到有可能的訴訟障礙,我們講到說包括有時候裁判費的部份,所以我們按照一般規定上面來做處理,但是勞工他沒有這個工作了,他可能真的負擔不起,所以有關裁判費這邊也去做特別的處理。」

除了正式聘僱關係外,《勞動事件法》也將建教合作生及派遣工納入勞工範圍內,草案找來學者專家多次討論,最終出爐,希望能當弱勢勞工的法律後盾。(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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