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中山路的黃昏市場,停車位不多,當時違規的員警就是把汽車停放在機車停車格內,他的車子也像其他的違規車輛一樣被拖進拖吊場,但接下來員警沒來繳罰單,反而打電話走後門領走車子。
屏東縣交通隊警務員黃苗捷表,:「103年6月間前孫姓分隊長,因為受友人之託,把原本應該移置到拖吊場的車子,把它移置到我們交通隊的停車場,未依規定來處置。」
違規員警打電話給熟識的分隊長,分隊長指示開單的員警把車移出拖吊場,還把拖吊單藏起來,全案被民眾檢舉曝光,走關係的省了1600,但分隊長和交通隊員警就倒楣了,交通隊員警先被記過調職,後來辦退休,判刑定讞後,公懲會撤銷記過處分,直接撤職,還要追討300、400萬的退休金。
事後屏東縣交通隊亡羊補牢,把拖吊單改成有流水號的,避免被藏匿,還把這個案子當教材,提醒同仁不要因為幫人省小錢,害了自己的前途。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縣報導)
更多新聞: 標線有陷阱搶錢? 路口一天開上百張罰單